法医在检验骸骨的过程中,意外识别出一块属于犬类的骨骼。同时,骸骨呈现的外部特征与所谓“杀人犯”供述的行凶手法存在明显差异。依据法医对骸骨进行的复核鉴定所获得的线索,这起案件重新关联到被普遍认为已经受害的樊亚洲,使得事实的轮廓逐步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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