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健

人物履历

一九九三年九月至一九九七年七月期间,在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专业进行本科学习,同时辅修了工业外贸专业,顺利毕业并获得工学双学士学位;此后,在职期间继续深造,先后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企业管理专业,并分别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和管理学博士学位。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三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指委)科员。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零二年八月,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就业办公室担任科员职务。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于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办公室工作,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直至升任办公室副主任。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出任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并兼任学生工作党委书记与学生处处长。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七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赴地方挂职锻炼,任湖南省怀化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同时仍兼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二月,调任湖南省长沙市委副书记,并兼任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校(院)长。二零二零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转任湖南省衡阳市委副书记,随后担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及党组书记。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正式担任湖南省衡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在此期间,于二零二二年三月至二零二二年七月,参加了中央党校第5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职务进一步调整,出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同时继续担任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起,担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并兼任衡阳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担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南省第十三届及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述身份体现了其在国家与地方各级权力机关、政治组织中的广泛参与和重要职责,展现了其在不同层级政治架构中的代表性作用。

职务任免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衡阳市组织召开了全市范围内的领导干部会议,此次会议正式宣布了一项重要人事任命:朱健同志即日起担任中国共产党衡阳市委员会书记一职。随后在同年十二月三日,衡阳市又举行了衡阳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的任职宣布大会,湖南省军区司令员林佳春同志在会上宣读了来自省军区的党内任职通知,经湖南省军区党委审议批准,同意增补朱健同志为衡阳警备区党委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党委第一书记。紧接着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了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经过审议并通过了相关决定,接受朱健同志提出的辞去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该决定将依照程序报请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备案。这一系列人事安排标志着衡阳市领导体系的重要调整,体现了组织工作的有序推进与衔接。

人物荣誉

该同志曾荣获多项重要荣誉,包括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志愿者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世博先锋行动”优秀共产党员以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颁发的“学会工作贡献奖”等。在学术研究方面,其专注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创业教育等领域,已累计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并主持或参与了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受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社科司委托的专项课题。其研究成果屡获肯定,曾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等多个奖项;同时,其撰写的论文亦在第九届全国高校青年德育工作者理论研讨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并先后荣获2012年全国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一等奖和2015年全国就业创业征文一等奖,体现了在该领域的持续深耕与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