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三年八月至一九九七年七月,该同志于中国建设银行什邡支行任职,开启了其职业生涯。随后,从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二零零二年十月,转入什邡报社工作。在此期间,他于一九九九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七月,通过函授方式在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完成大学学业,顺利毕业。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四年六月,该同志进入中共什邡市委政策研究室工作。二零零四年六月至同年十二月,担任什邡市党政网络管理中心(信息化办公室)主任一职。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调任什邡市云西镇党委副书记。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四月,在云西镇继续担任党委副书记,并同时出任副镇长。二零零六年四月至同年十一月,转至什邡市师古镇担任党委副书记。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在师古镇出任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日常工作。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升任师古镇党委书记,并兼任镇人大主席。在此期间,他于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在电子科技大学深造,成功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二零一一年一月至同年十二月,继续担任什邡市师古镇党委书记。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担任什邡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副市长,参与市级行政决策与管理。二零一六年九月起,出任什邡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并兼任市委办公室主任,承担更为重要的党政综合协调职责。至二零二三年四月,其职务再次调整,担任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负责该市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面执法工作。
在2023年4月20日举行的德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经过会议审议和表决,正式通过了一系列涉及人事任免的重要决定。其中一项关键任命是,决定任命赵科同志担任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一职。此次人事调整是德阳市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任职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所作出的正常人事安排,旨在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的领导力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以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市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