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斌

人物履历

自一九七六年八月至一九七八年九月,赵斌同志在湖北省鄂州市段店镇担任镇委文书一职,由此开启了他的职业生涯。随后,他于一九七八年九月至一九八一年九月期间,进入武汉师范学院咸宁分院(即现今的湖北科技学院)进行系统的学习。完成学业后,从一九八一年九月至一九八四年一月,他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担任科员及副科长职务。一九八四年一月至一九八八年十月,他转至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工作,历任办公室科长、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在此期间,他还于一九八四年九月至一九八六年七月,通过函授方式在武汉大学经济系进行了深入的学习。 一九八八年十月至一九九零年一月,赵斌同志调任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担任正处级秘书。随后的一九九零年一月至一九九一年四月,他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继续担任正处级秘书。一九九一年四月至一九九三年九月,他回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任计划财贸处处长。一九九三年九月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他晋升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并兼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在此期间,他于一九九四年九月至一九九五年七月参加了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并于一九九四年九月至一九九七年四月在中央党校法学原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深造。 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一年九月,赵斌同志调任湖北省十堰市委副书记,其间自一九九七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兼任市委党校校长。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二年五月,他担任湖北省十堰市委副书记、市长,并在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至十五日期间代理市长职务。二零零二年五月至同年十二月,他出任湖北省十堰市委书记,同时继续兼任市长。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八年一月,他担任湖北省十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于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再次进入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二零零八年一月至同年二月,赵斌同志被任命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同时仍兼任十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他专职担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他转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他担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赵斌同志曾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先后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以及湖北省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经过审议与表决,正式作出决定:接受赵斌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依照相关程序将这一决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备案。随后,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过会议选举程序,赵斌同志当选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此后,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鉴于赵斌同志因已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龄界限而提出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该职务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