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

人物履历

自一九八七年九月至一九九一年七月,该同志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一九九一年七月毕业后,他进入江西省公安厅法制处担任办事员。一年后,即一九九二年八月,他转任江西省公安厅法制处政策法规科科员。在此期间,他曾于一九九一年十月至一九九二年十月期间,前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公安局城镇派出所进行基层实践锻炼。 一九九六年八月,他晋升为江西省公安厅法制处政策法规科副主任科员。随后于一九九七年一月,调至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一科,继续担任副主任科员职务。同年八月,他被任命为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至一九九九年八月,他在担任副科长的同时,被确定为主任科员。值得指出的是,在此期间,他于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二零零零年一月,在南昌大学中国哲学专业进行深造,并成功获得了哲学硕士学位。 进入新世纪后,他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任命为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室主任,级别为正科级。二零零三年六月,他升任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在担任此职务期间,他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至七月,参加了江西省领导干部公共管理专题中美研修班的学习。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他转任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员。 二零零九年十月,他开始担任江西省公安厅政策研究室主任。次年二月,即二零一零年二月,他的职责进一步扩大,兼任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一年二月,他的职务调整为江西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并在此岗位上工作至二零一五年二月。 二零一五年二月,他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动,调任至江西省吉安市,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并出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一个月后,即二零一五年三月,他被任命为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吉安市的公安工作。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他重返江西省公安厅,担任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二零一九年八月,他的职务再次调整,除担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外,还兼任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二零二零年六月,他调至江西省委政法委,出任副书记一职。 二零二一年四月,他的职责进一步增加,在担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的同时,开始兼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并被任命为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同年六月,他的职务明确为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并继续兼任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根据安排,自二零二五年起,他担任江西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担任职务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五届江西省委委员

职务任免

根据公开信息,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5月28日举行了第十六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经过审议与表决,依照法定程序,会议最终作出决定,免去了张强同志所担任的江西省司法厅厅长一职。这一人事任免决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组织程序后正式公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