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魁智的戏曲生涯始于十岁,正式的系统学习则从1972年4月开始,当时他被沈阳京剧院学员班选拔录取,自此投身京剧艺术。在学员班期间,他深受杨元咏、黄云鹏等前辈名家的悉心教导与精心培育。《大橹歌》于魁智演出剧照年仅十三岁时,他就在沈阳排演的现代京戏《大橹歌》中担当主要角色,并连续演出超过一百场,凭借其出众的才华在沈阳当地赢得了“戏剧神童”的美誉。主攻老生行当的于魁智并未偏废武功,他曾拜著名武生艺术家黄云鹏为师,潜心学习武功长达六年之久。于魁智与恩师叶蓬先生合影于魁智与恩师李世霖先生合影于魁智与恩师黄云鹏先生合影于魁智与恩师杨元咏先生合影于魁智与恩师李鸣盛先生合影于魁智与恩师叶蓬先生合影于魁智与恩师黄云鹏先生合影在后续的大学求学阶段,他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自律与勤奋,每日前往练功房的时间总早于其他同学。当多数同学毕业时仅能掌握十余部戏码,他却已刻苦学会了二十多部剧目。正是这份不懈的努力,使他在进入中国京剧一团后,得以获得众多京剧名家的赏识与提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于魁智选择回到学院,进入“京剧研究生班”进行更高层次的深造。他所演绎的《打金砖》《响马传》《野猪林》《满江红》等剧目,以其深厚的功底和传神的表演,深受广大观众的认可与喜爱。 早在1978年7月,从沈阳京剧院学员班毕业的于魁智,毅然放弃了剧院提供的稳定工作与工资待遇,只身前往北京报考中国戏曲学院。当时他在北京举目无亲,且旅费有限,一度只能夜宿火车站,条件颇为艰苦。同年9月,凭借出色的专业成绩,他成功被中国戏曲学院表演系录取,成为当年该系面向全国仅招收的两名老生学员之一。进入学院后,他得到了叶蓬、李世霖、王世续、孔雁、何金海、刘福生等诸位名师的亲身传授与指导。在学习上,他以杨派(杨宝森)剧目为研习核心,同时广泛涉猎,兼修了多出文武老生传统戏,打下了极为全面而扎实的基础。《袁崇焕》《将相和》《走西口》于魁智 京剧照于魁智 京剧照于魁智 京剧照《李逵与宋江》韩信《凤还巢》于魁智 京剧照《野猪林》寇准于魁智《满江红》《将相和》《打金砖》《打金砖》《满江红》于魁智后台后台后台后台于魁智于魁智 1987年5月2日,于魁智首次公演剧目《乌盆记》,标志着其舞台生涯进入新阶段。1988年3月,他首次赴香港进行演出交流。1989年11月,他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个人专场演出。1991年1月,其艺术足迹扩展至上海,完成了首次沪上公演。1998年,他进入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继续研修。2000年9月30日,他参与复排了经典剧目《满江红》。2001年2月25日,于魁智在北京举行了《打金砖》VCD的签售活动。在2002年至2004年间,他三次登上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参演了戏曲节目《联欢竞唱“马字令”》《梨园闹新春》《红色娘子军》。2004年11月29日,他与搭档李胜素在上海共同举办了《于魁智老生唱腔专辑》《李胜素梅派唱腔专辑》的首发新闻发布会。《失空斩》 于魁智诸葛亮《打金砖》 于魁智饰刘秀《满江红》 于魁智饰岳飞《龙凤呈祥》于魁智饰刘备《李逵与宋江》于魁智饰宋江《伍子胥》 于魁智饰伍员《野猪林》 于魁智饰林冲《将相和》于魁智饰蔺相如《四郎探母》于魁智饰杨延辉《红鬃烈马》于魁智饰薛平贵《响马传》于魁智饰秦琼《赤壁》于魁智饰诸葛亮《袁崇焕》于魁智饰袁崇焕《丝路长城》于魁智饰李世民《知音》于魁智饰蔡锷《西安事变》于魁智饰张学良《杨家将》于魁智饰杨继业《杨门女将》于魁智饰寇准 2005年1月10日,他与李胜素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于魁智老生唱腔专辑》、《李胜素梅派唱腔专辑》的首发仪式。同年5月8日至28日,由于魁智、梅派青衣李胜素和袁派花脸杨赤组成的领衔演出阵容,先后在英国曼彻斯特、伦敦、爱丁堡等多个城市进行了共计13场商业演出,这是中国京剧院首次以纯商业运作模式进军英国演出市场。也在同一年,于魁智被任命为重新组建的中国国家京剧院一团的团长。2009年10月,他正式拜戏曲教育家叶蓬先生为师。2010年3月起至2018年,他担任国家京剧院副院长兼艺术指导。在2006年至2015年间,于魁智九次亮相央视春晚,表演了戏曲联唱《新五女拜寿》、《天上人间共和谐》等节目。2013年11月,他受聘担任中央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2015年7月16日,在中国戏剧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于魁智当选为第八届中国剧协副主席。2020年12月15日,他再次当选第九届中国剧协副主席。 2022年1月,其长期艺术伙伴李胜素新创的交响京剧《冰雪华光》MV全球首发;同年1月3日,经国家京剧院党委和院领导班子慎重研究,决定批准于魁智延迟退休。1月20日,由于魁智、李胜素领衔的国家京剧院一团登陆山东省会大剧院,精彩上演《红色百年京剧演唱会》。2月1日,他参加了《2022湖北省春节戏曲特别节目<湖北有戏>》。3月8日下午,中国戏曲学院正式宣布聘请于魁智担任学院艺术总监、京剧系主任以及第七届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班主任。9月10日,他参加《2022江苏中秋戏曲晚会》,表演了京剧《大登殿》选段和京剧《武家坡》选段。12月16日至17日,他领衔国家京剧院一行赴澳门,在澳门文化中心综合剧院演出,上演了名剧《红鬃烈马》及《霸王别姬》。于魁智参加人民代表大会 2023年1月20日,他参加《2023年辽宁卫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了开场歌舞《欢庆中国年》;4月8日,他出席第4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开幕式,表演节目《牡丹颂》;4月21日,他在郑州大剧院参加了“梅花奖”艺术名家拜祖大典。8月25、26日,由于魁智领衔主演的新编历史剧《纳土归宋》,在北京梅兰芳大剧院举行了盛大的首演。8月30日,在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院长聘任仪式上,于魁智受聘担任该学院院长。2024年2月7日,他参演《2024河南春节晚会》,表演京剧《三家店》;2月8日,他参加《2024年辽宁卫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京剧《灯火里的中国》;10月8日至13日,他与李胜素领衔的国家京剧院一行在台北进行演出;同年10月,于魁智和李胜素率国家京剧院在台北共演出了6场经典京剧剧目,包括《孟丽君》、《群英会·借东风·华容道》、《凤还巢》、《太真外传》、《四郎探母》和《龙凤呈祥》。其中,《凤还巢》和《太真外传》是特别为纪念梅兰芳诞辰130周年和梅葆玖诞辰90周年而献演的梅派经典剧目。 2025年1月25日,于魁智参加潍坊市春节联欢晚会的录制工作,录制地点在市融媒体中心潍坊广播电视大厦D8演播厅。1月27日,该晚会在市融媒体中心所属的4个电视频道、4个广播频率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同步播出;1月31日,他参加《2025年京津冀春节戏曲晚会》,表演了京剧《坐宫》选段。同年9月8日,由于魁智领衔主演的京剧舞台艺术片《将相和》在郑州正式开机拍摄。
于魁智出生于一个平凡而朴实的工人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位技术精湛的八级钳工,母亲则是一名音乐教师。在童年时期,他深受母亲音乐素养的熏陶与引导,很早就展现出对歌唱的浓厚兴趣。小学阶段,于魁智便凭借出色的嗓音条件成为学校合唱队的领唱,其天生的嗓音天赋与良好的身体素质为他日后的艺术道路奠定了坚实基础。1990年,正值徽班进京二百周年纪念之际,文化部特别组织了一支规模盛大的京剧表演艺术家代表团赴香港进行演出。正是在这次重要的演出中,于魁智以其醇厚动人的唱腔与俊朗的舞台扮相,深深打动了当时与他同龄的京剧爱好者梁以薇,两人因戏结缘,相识相知,不久后便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于魁智与梁以薇育有一子,家人亲切地称呼他为“牛牛”。由于于魁智常年奔波于各地演出,工作十分繁忙,与家人团聚的时间相对有限,因此他格外珍惜与儿子相处的时光,对牛牛也尤为疼爱。牛牛性格虽然较为内向沉静,但骨子里却有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做事认真而执着。
他被誉为“最具票房魅力的青年文武老生”,人们评价道:“于魁智嗓子很好,但并不光凭天赋本钱,而是在行腔韵味上下功夫,牢牢掌握分寸,不多一丝,不少一分。”更有观众深情表示:“于魁智就是于魁智,永远替代不了。”作为当代杰出的京剧表演艺术家,于魁智始终以深厚的文武老生传统戏为根基,在数十年的艺术生涯中坚持固本守正,反复整理并演出了数十出经典老戏;与此同时,他亦不断追求创新与变化,从《兵圣孙武》到《丝路长城》,先后参与创作并首演了十余部新编京剧剧目。这样的艺术发展路径与创作理念,在整个传统艺术领域内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如何恰当地平衡“创新”与“坚守”,正是赋予传统艺术以鲜活时代品质的核心所在,而每一部新剧目的创作与排演,都深深承载着艺术家对于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自觉责任与历史使命。(据《人民日报》报道)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下午,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对外发布了一则案件情况简报。简报中指出,近期在互联网平台上,存在部分网络用户故意歪曲并恶意传播京剧表演艺术家李胜素女士与于魁智先生此前接受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采访的相关内容,这些用户持续发布并扩散了大量针对两位委托人的侮辱性及诽谤性不实言论。其采用的造谣方式多样,主要包括“利用经过篡改或断章取义的照片编造低俗谣言”,以及“毫无根据地杜撰所谓‘于魁智先生曾撰写文章《痛并反思》’”等恶劣手段。这些行为不仅严重误导了公众,更对李胜素女士和于魁智先生的社会声誉与人格尊严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同日,北京市公安机关亦依法公开了本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内容显示:“现已查明,在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上午十时左右,违法人员魏**利用信息网络,在名为‘李胜素粉丝全国后援七群’的微信群组内,发布了带有侮辱性言辞并配有不雅图片的信息,对李胜素女士进行公然侮辱,其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经过调查取证,魏**的上述行为符合《北京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情形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现决定对魏**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该处罚的执行方式与期限为: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止,在北京市**区拘留所内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