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七九年九月至一九八三年七月,该同志于湖南农学院畜牧兽医系兽医专业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毕业后,于一九八三年八月起,在湖南省汉寿县周文庙乡担任基层干部,并于一九八四年五月获任副乡长职务。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至一九八七年三月期间,先后在湖南省汉寿县围堤湖乡担任代乡长及副乡长。随后,自一九八七年三月至一九九二年十一月,担任共青团湖南省汉寿县委书记。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至一九九三年九月,调任共青团湖南省常德市委员会,担任市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在此期间,于一九九零年九月至一九九三年九月,进入中央党校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专业研究生班进行深造。一九九三年九月起,工作调动至深圳市,在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先后任职于办公室、团务部,担任主任科员;后于权益保护部历任副部长(一九九四年一月任命)、部长(一九九六年三月任命);同时兼任深圳市义工联执行理事长及深圳市青少年事业发展基金办公室主任。 一九九七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二月,担任深圳市少年宫筹建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一年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出任深圳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随后,于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担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党组副书记。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升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署长、党组书记。在此期间,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在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进行学习。 二零一五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转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二零一六年九月至十月,挂职担任深圳市政府党组成员。自二零一六年十月起,担任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组长,并同时挂任多项职务: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政府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委常委、副市长。此挂职安排持续至二零一八年二月。 二零一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继续担任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组长,并挂任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政府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及党组成员(于二零一八年九月明确为正厅级)。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挂任深圳市政府党组成员,并同时挂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正厅级)。二零二零年一月至四月,专任挂职深圳市政府党组成员(正厅级)。自二零二零年四月起,担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至今。
深圳市第六届市委委员
在担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这一重要职务期间,相关人员未能切实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是没有认真督促该局下属的质量安全监管处,对光明新区管委会开展违规建设查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与业务指导。这一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反映出在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中存在疏漏。依据相关规定,现建议对该同志采取诫勉谈话的方式进行提醒和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