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八二年九月至一九八四年七月,该同志于铜陵财专中文专业进行系统学习,完成了学业。随后,自一九八四年七月起至一九八七年三月,其在铜陵市经济管理职业中专学校担任教职,从事教学工作。一九八七年三月至一九八九年八月期间,该同志进入铜陵市经委工作,担任干部职务。此后,自一九八九年八月至一九九二年九月,担任铜陵市经委副科级秘书。 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该同志晋升为铜陵市经委正科级秘书。在此期间,曾于一九九一年五月至一九九二年五月间,前往铜陵县顺安镇机械配件厂进行挂职锻炼,积累了基层实践经验。同时,自一九九二年八月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该同志进入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进一步深化了专业知识。此外,还于一九九三年九月至一九九四年二月,参加了铜陵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该同志调任至黄山市,先后担任黄山市经委(后改组为经贸委)副主任职务。其间,于二零零一年三月至二零零一年五月,参加了安徽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培训班的学习。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担任黄山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并在此期间主持该局的全面工作。随后,自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出任黄山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并兼任党委书记职务。 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该同志转任黄山市经委主任,同时担任党委书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调至祁门县工作,历任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等职务。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担任祁门县委书记,主持县委全面工作。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晋升为黄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负责相关领域的工作。 二零二零年七月起,该同志担任黄山市委常委、市委委员,并继续兼任黄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此外,其还曾担任安徽省黄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等职务。二零二四年二月,当选为政协第八届黄山市委员会副主席。目前,该同志担任安徽省黄山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并兼任一级巡视员,继续在政协岗位上履行职责。
二零二四年二月四日上午,在黄山市市委市政府会堂内,隆重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黄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第三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进行有关人事选举,经过规范的会议程序和民主表决,杨龙同志在会上被正式选举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黄山市委员会副主席一职。此次选举结果充分体现了全体与会委员的共同意愿,也标志着黄山市政协领导机构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与完善。
2022年10月28日,安徽省委、省政府正式对外通报了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具体问责情况。针对此次督察所发现的问题,安徽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展开深入核查。调查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采取以事立案、直查直办的方式,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逐一梳理与全面调查,旨在彻底查明事实经过,并在此基础上清晰界定相关责任。整个问责过程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纪律规定执行,其中重点对“黄山市太平湖区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这一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根据调查结果和问责规定,决定对时任黄山市副市长、对该项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杨龙同志给予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