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与慕钰华见面之前,我便早已听闻她是台湾影视界中一位著名的“眼泪杀手”。她似乎并不偏爱那些属于小女儿的明艳红妆,反而全身心地痴迷于演绎那些善良又饱经沧桑的母亲角色。慕钰华凭借其塑造的一系列受尽委屈却始终心怀善念、奋发向上、绝不向命运低头的柔弱女性形象,牢牢地抓住了广大观众的目光与心弦。以至于《妈妈再爱我一次》的导演陈朱煌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都持续不断地邀请她出演同类角色,足见其塑造力的深入人心。记得那天在福州,阳光格外明媚,我与慕钰华并肩走在街头,手里抓着我们俩都爱吃的“比比香”泡芙,一边漫步一边享用,还轻松地闲聊着。我们甚至互相取笑对方吃得满嘴都是奶油的可爱模样。慕钰华感慨地说,这次来到福州,她丝毫没有离乡背井的孤独感,因为一来就惊喜地发现了这里有“比比香”的面包店,还有她个人非常酷爱的KITTY猫主题专卖店,这些熟悉的事物让她倍感亲切。 慕钰华曾真诚地分享道:“我内心非常喜欢照顾别人,那种照顾他人的感觉真的很好,所以我也格外喜欢演绎母亲的角色。有不少人感到奇怪,为什么我看起来还算年轻,却如此钟情于扮演妈妈。其中一个原因是我认为演绎母亲、照顾孩童的形象非常美好且充满力量;另一个原因则在于,我正是凭借母亲的角色走红的,广大观众已经认可并深深喜爱我所诠释的这些母亲形象,我自然应该在这个自己擅长且深受喜爱的领域里继续深耕,尽情发挥。”慕钰华最终能够步入文艺圈发展,完全得益于她父亲慕爸爸的通情达理与积极培养。她从小就对唱歌跳舞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总喜欢在人前开心地询问:“你们听我唱歌好不好?”然而,慕妈妈起初并不认同女儿的这个爱好,认为有那些时间还不如用来做些洗碗、洗衣服之类的家务。年纪尚小的小钰华只好一边做着家务,一边感到满心委屈,眼泪便不由自主地掉下来。有趣的是,她一边掉眼泪,还一边忍不住朝镜子里张望,因为她觉得自己哭泣的模样也很值得一看,这种孩童般的天真心思令人莞尔。 从青春洋溢的“统一”小姐到后来《妈妈》中模样娇俏的演员,慕钰华在十六岁那年便被统一集团选中担任形象代表。当时谁也不会预料到,当年那个活泼爱动、蹦蹦跳跳的小女孩,在未来的岁月里,竟会以一个个悲情母亲的形象,赚取观众无数感动与共鸣的泪水。而在《小丈夫》中,她更是挑战自我,出演了一位另类的童养媳角色。这部由两岸合作拍摄的四十集电视连续剧《小丈夫》,由慕钰华担纲女一号,饰演李秋月。这个角色与她以往扮演的母亲有所不同,其特别之处在于,李秋月因家庭极度困顿,被父亲卖入一户人家,成为了一个年仅六岁的小男孩的“妻子”。过去她所演绎的角色多是成年夫妻关系中的妻子,此次的设定则截然不同,充满了时代的悲剧色彩与戏剧张力。慕钰华表示,她打算就在这条演绎“母亲”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奋斗下去,因为这既是广大观众爱看的,也是她自己内心真正热爱并愿意倾注心血去演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