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华

人物履历

自一九七五年八月至一九七八年九月,该同志作为知识青年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杨柳井公社西洋大队参与劳动锻炼。随后于一九七八年九月进入文山州广南县社队企业局工作,直至一九八一年三月。一九八一年三月起,转至广南县财贸办公室任职。一九八三年九月,进入云南财贸学院商业经济管理专业进行为期两年的系统学习,于一九八五年七月完成学业。毕业后即返回广南县,担任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期从一九八五年七月持续至一九八七年十二月。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其职务获得提升,出任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副县长。一九九二年十月,工作地点调整至文山州砚山县,担任县委副书记。自一九九三年二月起,在担任县委副书记的同时,开始兼任砚山县县长,全面主持县政府工作,直至一九九五年十月。随后于一九九五年十月至一九九六年十月期间,担任砚山县县委书记,负责县委全面工作。 一九九六年十月,其进入文山州州级领导岗位,担任中共文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在此期间,于一九九六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九月,在云南师范大学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进修学习。二零零一年四月,调任至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担任州委副书记。同年七月起,兼任迪庆州常务副州长,直至二零零三年七月。 二零零三年七月,其工作领域转向省级经济管理部门,出任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调至云南省旅游局,担任党组书记。二零零八年七月起,在担任党组书记的同时兼任旅游局副局长。二零零九年四月,职务再次调整,担任云南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书记,并于同年五月起兼任金融办公室主任。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其工作重点转向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岗位,担任云南省昭通市委副书记,并被提名为市长候选人。二零一一年三月,正式当选为昭通市人民政府市长。二零一三年二月,职务进一步晋升,担任昭通市委书记,主持市委全面工作。二零一五年五月,其工作转入政协系统,担任云南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同年十一月,职务调整为云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并继续兼任办公厅党组书记。 二零一六年一月,其担任云南省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同时兼任办公厅党组书记。这一职务任期持续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期间,其继续担任云南省政协秘书长职务,负责省政协的日常事务与协调工作。

担任职务

九届云南省委委员,十一届云南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