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三年四月起,至一九九五年九月期间,该同志担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县委常委、副县长职务,负责相关工作。随后,从一九九五年九月到一九九七年五月,其职务调整为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局长,主持全州财政事务。一九九七年五月至二零零六年八月,该同志升任西双版纳州副州长,参与州级行政决策与管理。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进一步担任西双版纳州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承担更为重要的日常行政领导职责。 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该同志调任云南省财政厅,出任党组成员、副厅长,参与全省财政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此后,自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继续担任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职务,持续致力于财政管理工作。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其职务转变为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导全省地方税务工作的规划与实施。 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该同志转任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并明确为正厅级,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改革事务。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其职务调整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履行相应的监督与指导职能。此外,该同志亦曾担任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职务,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领导与管理经验。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2月,相关部门通报了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一起典型案例处理情况。该事件源于2021年5月6日,当时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了“云南昆明晋宁长腰山区域因过度开发,对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这一问题曝光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展开调查与整改工作。在此过程中,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对涉及该事件的十六名省管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对刘德强同志作出了诫勉问责的处理决定,这体现了相关部门坚决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规违纪行为、维护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肃性的明确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