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八六年九月至一九八九年七月,该同志于淮阴师范学校普师专业进行系统学习,完成了基础学业。毕业后,于一九八九年八月参加工作,最初担任清河小学教师,随后调入清河区文化局,历任办事员及创作组副组长等职务。在此期间,其坚持在职进修,于一九九〇年九月至一九九三年七月参加了淮阴教育学院中文专业的大专函授学习,并于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参加了中央党校政治专业的本科函授学习,持续提升自身理论素养与知识水平。 一九九三年十月至二〇〇〇年五月,该同志在淮安市清河区委办公室工作,经历了多个岗位的锻炼,先后担任办事员、秘书科副科长、综合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并晋升为区委办公室主任助理,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办公与综合协调经验。二〇〇〇年六月,其被任命为淮安市清河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并在二〇〇二年三月至七月期间,参加了淮安市委党校举办的第二期青年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接受了系统的理论培训与实践教育。 二〇〇二年八月,该同志转任共青团清河区委书记,负责青年工作。次年二月起,其工作重心转向街道基层管理,至二〇〇五年十二月期间,先后担任清河区长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随后任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并最终担任党工委书记兼人大工委主任,全面主持街道党政工作。在此期间,其于二〇〇二年九月至二〇〇五年七月参加了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的在职研究生学习,深化了经济学领域的专业知识。 二〇〇六年年初,该同志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于一月至四月担任清河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同年五月至十二月,其职务进一步调整,出任淮安市清河区委常委,并继续兼任清河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自二〇〇七年一月至十月,其专任淮安市清河区委常委、清河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同年十一月至二〇一一年四月,担任淮安市清河区委常委、副区长,参与区级政府领导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该同志调任盱眙县,担任县委常委、副县长职务。自二〇一三年六月起,开始主持县政府常务工作,直至二〇一五年六月。同年七月至二〇一六年六月,其在原有职务基础上,进一步兼任盱眙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党委书记,负责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务服务工作。 二〇一六年七月,该同志调至涟水县工作,初始担任县委副书记。自同年八月至二〇一八年七月,其职务为涟水县委副书记,并兼任统战部部长与党校校长,统筹负责相关领域工作。二〇一八年七月,其工作转向文化旅游领域,出任古淮河西游文旅区管理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至二〇二〇年二月。 二〇二〇年二月,该同志职务再次调整,担任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市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同年七月,其党内职务称谓根据规定调整为党委书记,继续担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二〇二二年三月,其被任命为淮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协助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二〇二三年七月,其工作重点转向开发区建设,出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至二〇二四年十月,其职务进一步晋升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全面主持开发区党的工作。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召开了全区领导干部工作会议。在此次重要会议上,正式宣布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该开发区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任免决定。根据省委决定,刘爱国同志被任命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全面主持党工委各项工作;同时,免去其原任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不再负责管委会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此次人事调整是省委从开发区发展大局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出发,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后作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