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拥有丰富的党政机关及地方管理经验,其职业生涯起步于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随后在共青团鼓楼区委系统内逐步成长,先后担任副书记、书记等职务,并兼任区青年联合会主席。此后,其工作重心转向基层街道管理,历任水部街道办事处主任兼党工委副书记,以及华大街道、温泉街道的党工委书记,深入一线积累了扎实的基层治理经验。 随着职责的拓展,其进入鼓楼区人民政府领导层,担任副区长、党组成员,并开始兼任福州软件园管委会副主任及福州高新区洪山园党委书记,展现了在经济开发园区管理方面的复合能力。此后其职务进一步调整,继续担任鼓楼区副区长、党组成员的同时,出任福州市软件园管委会主任(正处级)兼党工委副书记,并再次兼任福州高新区洪山园党委书记,凸显了其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方面的双重角色。 随后,其职务获得新的晋升,担任福州市鼓楼区委常委,并出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正处级)、党组副书记,在区级核心决策与日常行政运作中承担了重要职责。之后其工作领域扩展到全市层面,担任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负责城市管理与社会秩序维护的相关工作。 紧接着,其工作地点转换至闽侯县,担任县委副书记,并先后出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党组书记,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积累了主持一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导经验。最终,其职业生涯的重要一站是回到福州市级机关,担任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在地方权力机关的日常运作与综合协调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八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经过审议与表决,正式通过了有关人事变动的决定,决定接受林颖同志提出的辞去其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规定,此项人事变动决定后续将依照法定流程,报请即将召开的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备案,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规性与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