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七四年四月至一九七七年二月,李铭同志作为知识青年,在陕西省凤翔县柳林公社柳林大队参与插队劳动。随后,从一九七七年二月至一九七八年十月,他在西安航空发动机公司子弟中学担任教师职务。一九七八年十月,他进入西安交通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并于一九八二年七月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他即留校任教,自一九八二年七月至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在西安交通大学社科系政治经济学教研室担任讲师。因其在教学与研究方面的突出表现,于一九八八年十二月晋升为该校社科系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副教授,并在此岗位上工作至一九九二年五月。 一九九二年五月,李铭同志南下广东,开启其党政工作生涯,最初在广东省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担任干部。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于一九九三年十月被任命为该研究室副处长,随后又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升任处长。一九九六年八月,其工作重心转向地方经济管理,出任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经济发展局局长。两年后,即一九九八年六月,他被提拔为罗湖区副区长,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进一步担任罗湖区委常委、副区长,参与区级核心决策与管理。 二零零三年四月,他的工作职责发生变动,调任至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担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并代理区长职务。同年五月,经正式选举,他担任龙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在此期间,他坚持深造,于一九九八年七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班进行系统学习。二零零五年六月,他肩负起更重要的领导责任,出任龙岗区委书记。次年十月起,他同时兼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起)。 二零零七年三月,李铭同志进入深圳市政府领导班子,担任副市长、党组成员,同时仍兼任龙岗区委书记。自同年四月起,他专任深圳市副市长、党组成员。二零零八年五月,其职责范围进一步扩大,在担任副市长、党组成员的同时,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以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零年五月,他进入市委常委会,担任市委常委,并继续兼任副市长、党组成员及公安、政法相关职务。自二零一零年六月起,他不再兼任副市长,专任深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直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李铭同志的工作领域转向高等教育机构,担任南方科技大学党委书记。自二零一六年五月起,他开始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等教育创新中心担任主任职务,致力于推动高等教育领域的国际创新合作。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他在继续担任该中心主任的同时,受聘为北京语言大学区域国别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拓展其在全球教育与国别研究方面的交叉领域工作。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北京语言大学区域国别协同创新中心正式举行聘任仪式,聘请李铭先生担任该中心的研究员。此次聘任旨在进一步强化中心在区域与国别研究领域的学术力量,促进跨学科协同创新。李铭研究员在相关领域拥有深厚的学术积累与实践经验,他的加入将为###BOOKTITLE_1###等研究项目带来新的视角与动力,并有望推动《区域国别研究新论》等学术著作所探讨的前沿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