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

人物经历

自一九五五年起,他在清华大学电机系电力自动化专业开始了为期五年的本科学习,并于一九六〇年顺利完成学业。随后,他继续在清华大学同一专业深造,攻读研究生学位,直至一九六五年毕业。研究生毕业后,他前往黑龙江省哈尔滨电机厂参加工作,在此积累了最初的实践经验。一九六七年,他转入黑龙江省哈尔滨大电机研究所,在自动化室担任设计员职务。两年后,即一九六九年,他调至四川东方电机厂,在调速器车间担任试验员。 从一九七二年到一九八四年,他在四川东方电机厂先后于设计科和研究所担任设计员,并逐步晋升为设计科科长。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七年期间,他历任四川东方电机厂厂长助理、销售处处长以及副总工程师等职务,职责范围不断扩大。一九八七年,他被任命为四川东方电机厂副厂长,直至一九九二年。同年,他担任四川省省长助理,并于一九九三年晋升为四川省副省长,参与地方行政管理工作。 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七年,他在担任四川省副省长的同时,开始担任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自一九九七年起,他持续担任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并随后担任常务副主席,深入参与民主党派事务。二〇〇三年至二〇〇八年,他当选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在国家政治协商层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曾任职务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此后又担任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等重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