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胜男于1973年11月出生,是一位土生土长的温州人,童年时光在温州市区的麻行僧街度过。作为家中最小的女儿,母亲为她取名“胜男”,寄托了对她的深切期望。她的母亲是温州第四中学的政治教师,也是一位事业心较强的职业女性,日常工作颇为繁忙;父亲则主动分担了大量家务,并悉心参与三个女儿的养育过程。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蒋胜男自幼便养成了独立的性格,常常独自步行上学。由于小时候体质较弱、容易生病,她甚至习惯了自己前往医院就诊。记得小学一年级时,她常常利用课间短短的十五分钟休息时间,拿起病历卡匆匆赶到附近的医院打针,结束后又急忙跑回学校继续上课。蒋胜男与两位姐姐从小接受的家庭教育始终强调一点:女性并不逊色于男性,应当自信自强。童年时期的蒋胜男非常喜爱阅读,书籍几乎占据了她大半的童年时光。早在七八岁时,她就常常跟随母亲爬上松台山晨练,一边锻炼一边背诵《唐诗三百首》。上小学后,她经常在等待母亲下班的时间里,安静地坐在温州四中的图书馆中翻阅各种书刊。只要手中有书,她便能全神贯注、不吵不闹,完全沉浸在文字的世界里。从那时起,蒋胜男便几乎整天“泡”在图书馆中,开始了广泛而大量的阅读。小学二年级时,她已经开始尝试阅读《红楼梦》,尽管很多字还不认识,但她会跳着读,努力理解故事内容。她对历史有着浓厚的兴趣,常常沉浸于历史故事与武侠传奇交织的世界里。她所阅读的第一本历史类书籍是《东周列国志》。蒋胜男后来回忆说,每当读书时,她总会深深沉浸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中,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起伏而波动。
在决定人生方向的高考之际,自幼便对历史怀有深切热忱的蒋胜男,最终遵从了母亲的建议。母亲出于对女儿未来稳定生活的考虑,劝说她选择一个“更容易找到工作”的实用专业。于是,蒋胜男暂时搁置了心中的历史情怀,转而报考并学习了会计专业。完成学业后,她顺利进入卫生系统,在卫生局担任职务,具体负责财务审核等相关工作,开启了一段与年少兴趣截然不同的职业生涯。
在温州这片文化氛围浓厚的土地上,当地的诗词爱好者们共同创办了诗词协会,怀着对文学的热爱,蒋胜男与几位志趣相投的朋友一同加入其中,她希望为自己平凡而重复的日常生活注入一些不一样的色彩与活力。于是,从最初尝试诗歌创作起步,蒋胜男逐渐将笔触延伸至散文领域,进而开始涉足小说写作。1995年,她着手创作个人第一部武侠小说《魔刀风云》,坚持每日伏案笔耕,用钢笔在厚厚的“四百格纸”上写满了手稿,积累起高高的一摞。当时,许多朋友都被她笔下故事吸引,纷纷追读并不断催促她更新后续章节。回顾这段写作起步期的经历,蒋胜男坦言,“最初完全是凭借着一腔热情在写,写完就自己打印出来装订成册,那时根本没有想到要把作品放到网络上去发表”。后来,一位老师向她推荐了当时正兴起的文学作品网站,并告诉她“那里的平台更广阔,可以与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切磋”。从1999年起,蒋胜男开始在清韵书院网站上发表小说,彼时她已经完成了第二部小说的创作。同年,她的处女作长篇小说《魔刀风云》正式出版。在1999年至2000年间,她的长篇小说《魔刀风云》及其续集《玉手乾坤》等作品陆续于清韵书院进行连载,同时她还发表了《秦可卿之死》《东方不败回忆录》等一批中短篇文章。2001年,《血衣蝴蝶》等长篇小说又在新浪网开始连载。到了2002年,《妲己之死》《狐仙》等中短篇小说发表于榕树下网站,而《鹰王》《紫星传奇》《凤霸九天》(原名《大宋女主刘娥》)等长篇小说则在“后花园文学论坛”持续更新。从早期的“清韵书院”、“文学视界后花园”、“金庸客栈”,到后来的“晋江文学”等平台,蒋胜男在这些网络文学社区里结识了一群同样痴迷于写作的笔友,也积累了一批紧紧追随她文字、热心阅读其作品的网友。蒋胜男回忆说,那段时间她“几乎每年都能完成一部左右的长篇创作”。那时的她白天需要上班工作,晚上便回到家中,沉浸在写作的世界里。2003年,晋江文学网正式成立,她成为了晋江原创网开创初期驻站的元老作者之一。当年,她在该站发表及连载的作品包括:《洛阳三姝》、《紫星传奇之京城除奸》《上官婉儿》《花蕊夫人》《西施入吴》等。随着创作重心从“清韵书院”和“金庸客栈”转移至晋江,她终于在2004年贴出了第一篇以北宋第一位摄政太后刘娥为主角的历史题材小说《凤霸九天》,这部作品后来不仅得以出版、为她带来了广泛声誉,更让“大女主”题材的作品逐渐进入广大读者的视野之中。同样在2004年,她职业转型,进入温州市艺术研究所,专职从事戏剧编剧工作,并持续将自己创作的小说改编为剧本,从小说作者到戏剧编剧的身份跨越,体现她乐于尝试任何新鲜创作方式的热情。同年,她的长篇历史小说《凤霸九天》(上、中、下三卷)出版,并成为晋江网第一篇实行VIP付费阅读的作品;《孟丽君》《紫星传奇之龙潜于渊》于晋江文学网连载;网络长篇小说《洛阳三姝》出版;其创作的越剧小戏剧本《郑袖》发表于《温州戏剧》。2005年,她与他人合著的中篇小说集《古董杂货店》出版;创作的玄幻小说《紫宸》于晋江文学网首次发布,并同步连载于《九州幻想》杂志。长篇小说《鹰王》也于同年出版。同年5月,她创作的戏曲剧本《妲己之死》荣获第四届中国戏剧文学奖大型剧本铜奖,剧本部分内容发表于《中国剧本》2006年第2期。2006年1月,她完成了在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习并毕业。同年,她完成了首部长篇历史小说《凤霸九天》(全书共七十多万字);同时开始在晋江文学网创作以历代太后为主题的系列评述文章。2007年,她的长篇历史小说《凤霸九天—政治倾轧中的大宋女主》(上下两卷)出版。同年,历史评述著作《女人天下——中国历史上的执政太后》出版;戏曲剧本《妲己》发表于《戏文》杂志。她的第二部历史长篇小说《铁血胭脂》(第一卷)也开始在晋江文学城连载。2008年,长篇小说《紫宸》出版。她担任了电影《不能没有爸爸》的独立编剧。历史长篇小说《铁血胭脂》(第二卷)于晋江文学城继续连载;她还创作了历代太子系列评述《他们离帝位之差一步》、戏歌作品《古今戏恋》;并完成了《汉武帝与太子刘据》的创作。电影《不能没有爸爸》的海报也在同年发布。2009年,《历史是怎么炼成的》于天涯论坛及新浪博客上开始连载;现代言情小说《太太时代》、第三部历史长篇小说《芈月传》则分别于晋江文学城连载。同年,她参与了电影《一代大儒孙诒让》的文学策划工作,该片后来获得了2011年浙江省电视凤凰奖最佳故事片奖。2010年,长篇小说《太太时代》出版。2011年,她入选中国剧协首届中青年剧作家高级研修班(全国仅30个名额);其历史评述作品二十五史系列之《历史的模样》第一卷夏商周卷出版。同年10月,她参与编剧并担任导演助理工作的42集大型史诗电视剧《辛亥革命》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出;同年11月,她被上海剧本创作中心聘为“特约剧作家”。2012年,她获评为二级编剧。并开始着手创作由其长篇小说《芈月传》改编的53集电视剧本(该剧本于2014年3月完成交稿)。2013年,她的戏剧剧本《未央长歌》发表于《剧本》杂志第4期,并由著名剧作家王仁杰撰写长篇推荐评论。戏曲剧本《鹤纹传奇》被列入温州市艺术精品创作题材规划项目。2014年9月,由其长篇小说《芈月传》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正式开机拍摄。同年8月,她创作的剧本《未央长歌》被列入首批2014年浙江省中青年编剧扶持计划,并成功立项签约。同年11月,新编越剧《胭脂》在温州东南剧院成功首演。2015年,她的长篇历史小说《芈月传》(全六卷共180万字)出版。同年9月,新编越剧《薛丁山三请梨花》再度于东南剧院首演。同年11月,历史评述著作《权力巅峰的女人》出版。同样在11月,电视连续剧《芈月传》于北京卫视、东方卫视、腾讯网、乐视网等平台同步播出;广播剧《芈月传》也在企鹅FM平台播出。12月,由其小说改编、并由其本人担任编剧的《凤霸九天》电视剧项目通过备案公示。2016年3月23日,她参加了2016年上海市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会议,并在会上与上海昆剧团达成合作签约,计划将其历史小说《芈月传》改编为同名新编昆剧。2020年起,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燕云台》陆续在中国大陆、韩国、日本等地区播出。同年11月,由蒋胜男担任监制的《燕云台》有声书在喜马拉雅平台正式上线。11月1日,以宋真宗章献明肃皇后刘娥一生为主线的小说《天圣令》完成第三稿修订,即将正式出版发行。2022年12月,蒋胜男成为首批“剧在温州”剧人社成员、以及首批“剧说温州”签约作家。其作品手稿曾于2016年名作家朗诵会展示,出版的书籍《芈月传》推出了全新精修典藏版(共6册)。蒋胜男的作品及工作照《天圣令》记录了其创作历程,2022年青年剧作家研修班合影亦见证其与同行交流的时刻。▲蒋胜男早期曾赴平阳考察当地木偶戏艺术,这些丰富的经历都为其创作积累了宝贵素材。蒋胜男的作品及工作照持续展现着她在文学与戏剧道路上的耕耘与收获。
二零一七年,她正式当选为浙江省温州市政协委员,在此之前,她曾长期担任温州市青年联合会的委员,积极参与青年事务与社会活动。在当年举行的温州市政协会议期间,她所提交的一份题为《推进网络作家建立众创空间》的提案,因其内容切中实际、具有建设性,引起了与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并获得了时任温州市委书记周江勇同志的高度重视与亲自批示。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家蒋胜男当选为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随后于同年二月二十四日,正式获确认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期间,她积极利用微博等网络平台广泛征集民众意见与线索,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调研,精心撰写了多份具有建设性的建议。蒋胜男曾表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理应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她通过网络渠道收集到的许多民间声音,最终都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真回应。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编剧、温州市文联副主席蒋胜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适用于网站、影视、出版等平台的规范性合同,以期切实保障网络文学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在该年度会议上,蒋胜男共提交了四份建议。其中,关于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另一份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建议,也获得了相关部委的积极反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正着手组织力量进行学科设置与调整,创新并完善教学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全国工商联亦在积极推动高校与企业深化合作,共同培养人才,着力扭转教学研究与行业实践相对脱节的局面。而她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打击校园欺凌行为,注重净化网络环境,减少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的建议,则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最高检在书面回复中明确表示将专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推动落实。 受二零二零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重大疫情影响,原定于三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推迟至当年五月举行。蒋胜男代表在该次会议上提出的多项建议,包括推行网络文学著作权制式合同、提高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龄等,均因紧扣社会关切而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此外,她还撰写了其他多份建议,涵盖加强互联网企业金融信贷业务管理、放宽国家公务员报考年龄限制、加强涉侨高等教育等内容。在提交《关于在我国特大型口岸设立“国门蓝厅”的建议》时,蒋胜男谈到,“国门蓝厅”的职责与使命应当展现国家发展的辉煌历程,悠久深厚的五千年中华文明能够引导来自远方的客人尊重并遵守中国的法律与社会秩序。她还特别提出应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罪中收买方的刑期,强调“收买者才是主谋,拐卖者只是帮凶”。对于已被司法确认的拐卖案件,她建议依法解除由此形成的婚姻关系,并免除被拐妇女所生子女对买方的法定赡养义务。 蒋胜男亲身参与并见证了以网络文学为起点的网络文艺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如今,网络文艺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娱乐生活与价值观念的重要文化产业,甚至成为彰显民族特色、反映时代风貌的“中国文化新名片”。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中,她所提交的建议里仍有一份与网络文艺的健康发展紧密相关。回顾五年履职经历,蒋胜男总结道,人大代表必须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不仅意味着要关注身边可见的问题,更要求主动去发现那些尚未被充分关注的角落。这五年的代表生涯让她接触到各类社会议题,也促使她积极努力地挖掘应当提出的议案,真正倾听并反映大众的诉求与心声。
在2023年1月,蒋胜男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她在履职期间积极建言献策,带来了多项重要提案。其中,她提交的《关于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的提案》重点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议题。提案深入指出,尽管当前全球经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许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条件并未得到同步改善与充分保障,部分单位与行业中存在违反八小时工作制度的状况,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蒋胜男认为,普遍存在的超时工作、无偿加班以及“996”等工作模式,不仅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持续损害,也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的家庭生活,这明显与我国现行劳动法规的基本精神相违背。为此,她明确建议“应进一步强化劳动法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力度,并对各类企事业单位执行八小时工作制的情况加强常态化监督与管理。” 此外,蒋胜男委员还着眼于文化文艺领域的发展,她在提案中倡议“成立全国网络文艺工作者协会,以期充分发挥网络文艺工作者在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与自我约束方面的重要能动作用。”她进一步提出的《关于网络文艺突破“九龙治水”,形成“拳头效应”,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力量的建议》,系统性地阐述了相关构想,内容主要涵盖五个方面,包括建议建立推动网络文艺高质量发展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以及重申成立全国网络文艺工作者协会,从而有效促进行业内部的自律与健康发展。 蒋胜男委员亦关注基层治理的效能提升问题。她带来专项提案,建议通过有效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科学统筹与安排,切实为基层工作人员减轻不必要的负担并增强其履职能力。她指出,必须借助深入的改革与管理模式的创新,才能真正实现为基层松绑减负、赋能增效的目标。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蒋胜男针对编剧行业的署名权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她主张应从多维度加强对编剧署名权的保护:首要任务是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其次要积极引导并强化行业内部的自觉自律;同时,还必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司法与行政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教育减负是当前社会普遍关切的热点难点,蒋胜男委员对此亦有深刻洞察。她在相关提案中强调,分管教育工作的相关领导需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主动为教育部门抵御来自各方的非教学压力,这一建议是基于她对当前教育减负工作中所存在的复杂难点与现实阻力的深刻理解而提出的。 为了有效推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工作,并以此促进性别平等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蒋胜男提出了系列建议:首要之举是完善法律法规,她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在其中明确规定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具体措施,尤其要对“外嫁女”这一群体的土地权益给予清晰而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还应着手建立专门的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机制,设立对应的保护机构,确保权益落实有渠道、维权有依靠。 时间来到2024年全国两会,在3月3日,蒋胜男委员带来的提案聚焦于加强短视频领域的精品创作与公共服务,她拟提交的《关于认真落实“两个所有”的要求充分运用网络文艺平台加强短视频精品创作服务的建议》正是围绕这一主题展开。随后在2024年12月31日,蒋胜男委员收到了来自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下发的“提案办复证书”,她所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妇女权益的建议已被相关部门采纳并写入法律。这是蒋胜男首次获得提案办复证书,标志着其建言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25年2月27日,蒋胜男发文通报,其2024年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提案已正式获得办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于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历史上首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这一条款的设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积极讨论。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其2025年的提案方向,内容涵盖多个社会热点领域,包括提议删除民法典草案中第1077条关于“离婚冷静期”的相关内容;大力促进历史题材影视剧的创作与传播;推动成立中国网络作家协会;建立全国性的网络文艺工作者组织;以及规范商业平台的信用信息运营管理等。在谈及优质历史剧创作时,蒋胜男表达了她的见解,她认为所谓“伪精致”问题关键不在于服化道等细节,而在于作品所呈现的历史事实与历史观是否发生了偏差。 蒋胜男在另一次采访中还深入剖析了农村彩礼现象背后的社会成因。她表示,彩礼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农村土地及福利分配中对女性存在的长期不公。过去,由于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农村家庭普遍更愿意生育男孩,因为男孩能够分得土地及其他村级集体资源,而女孩则往往被排除在这种分配体系之外。这种状况导致了女孩在家庭和资源分配中的“流失”,进而加剧了农村地区男女比例的失衡。为了激励家庭留住女孩,彩礼逐渐演变成一种经济补偿措施。从本质上看,彩礼实际上是对男性独享或优先享有的土地经济福利和村级集体福利的一种补偿,其补偿对象是女孩的父母家庭,而非女孩本人。因此,简单地将高额彩礼的责任归咎于女性个体,无疑是找错了问题的根源,打错了板子。 2025年5月1日,蒋胜男委员的提案建议获得立法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各项权益的条款,持续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与热议。中国政协提案委员会颁发的‘提案办复证书’标志着委员建言与政策落地之间的有效衔接。回顾近年历程,从全国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开幕式到2024年全国两会,乃至2019年两会特别报道,蒋胜男委员在全国两会期间始终积极履职,持续发声,作为代表广泛汇集民意,为推动相关领域的政策完善与社会进步贡献了力量。
《芈月传》是一部格局宏大、以人物命运串联历史脉络的杰出历史小说。该作品在严谨考据真实史料的基础上,进行了合情合理且充满张力的艺术想象与创作发挥。在波澜壮阔的历史场景与动荡不安的时代大背景之下,小说一方面以细腻从容的笔触,娓娓讲述了一位非凡女性曲折动人的成长历程与复杂深邃的心路变迁;另一方面又精准地还原历史现场,细致入微地展现了战国时期丰富翔实的史实细节、严谨考究的礼仪规范与独具特色的风俗画卷。作品中那些有案可稽的历史事实、铺锦列绣般华美精湛的语言文笔,以及信手拈来却恰到好处的用典能力,无不充分体现了作者深厚扎实的历史功底与卓越不凡的文学造诣。作家蒋胜男始终钟情于对女性历史进行重新发掘与建构,她专注于书写女性故事,致力于在通常由男性主导的史书叙述之外,为女性开辟独立的写作空间,赋予女性浮出历史地表的合法权利,从而将被长期边缘化与放逐的女性形象,重新召回到历史叙事的家园之中。或许正是由于对绵延数千年的男权文化传统有着清醒的认识,以及对女性在历史中的真实处境有着深刻的体悟,才促使作家持续不断地发出属于女性视角的呐喊与追问。中国作家协会在“2023中国网络文学论坛”开幕式上正式发布了“网络文学国际传播项目”,其首期重点助推的作品共有四部,其中,蒋胜男的《芈月传》被翻译为缅甸语,并通过在线阅读、广播剧(有声剧)、短视频、推广片等多种生动新颖的形式,向全球读者进行广泛推介。《芈月传》的缅甸语宣传海报正体现了其国际影响力。蒋胜男既深谙历史逻辑,又透彻理解女性心理,因此她笔下的宫廷世界便显得分外精彩纷呈,其中既有从数千年政治智慧中汲取而来的权谋诡术与博弈智慧,也蕴含着少女们内心所憧憬的浪漫情怀与翩翩少年。一个身世成谜、意外闯入帝国权力中心的少女,与一位看似淡泊不羁、实则胸怀丘壑的青年太傅,在帝国风云变幻的天空下,共同演绎了一段龙飞凤舞、跌宕起伏的传奇故事。天若有情亦会衰老,而追求永生或许才是世间最大的无情。这部作品让我们窥见的是历史长河中熟悉的旧日痕迹,是权力斗争漩涡里似曾相识的人性影子,更是权力魔杖之下被扭曲异化的情感与关系。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爱情抑或野心,在极致的权力面前都可能沦为祭品。唯有那些能够挣脱权力枷锁与永生诱惑的个体,才有可能寻获真正的快乐与心灵的自由。在近期涌现的佳作中,乃至在所有深陷权柄纷争的叙事主角里,紫后与飞龙的形象都显得如水晶般剔透与纯粹。当飞龙的形象跃然纸上时,最打动人心的是她那未经世故污染的纯粹勇气,她让读者深切体会到:只有当内心所执着追求的是自由本身时,一个人才可能抵达真正自由的彼岸。蒋胜男所创作的《燕云台》是一部以契丹萧太后为主角,生动描绘游牧部落建立王朝并逐步推行汉制改革的史诗级历史小说,该作品在创作伊始的2016年就被列为中国作家协会的重点扶持项目。至2018年全书正式出版发行时,它成功入选了中国作家协会发布的中国网络文学排行榜,获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燕云台》的独特价值在于,它通过文学叙事深刻反映了中国历史上民族团结与融合的大一统进程。辽朝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主动推行汉制、促进文化融合的历史实践,其所折射出的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当今时代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意义。这与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中华文化和伟大祖国认同的时代要求是高度一致的。(此观点亦见于2019年浙江省最美统战人物推荐理由)《燕云台》作为一部立足于宏大历史背景的网络文学作品,始终秉承“大事不虚,小事不拘”的创作原则,书中的主要剧情发展与关键人物的命运走向均有史可依,而人物之间细腻的情感纠葛与政治斗争中云谲波诡的复杂态势又极富艺术想象力,堪称是融合了扎实历史功底、精湛文学叙事与丰富艺术想象的创作结晶。蒋胜男的历史写作坚持运用传统历史叙事的有效手段来展开故事,在尊重基本史实、契合当时历史背景的前提下进行创作,这对于读者正确认识中国历史脉络、理解中国国家观念的形成以及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都具有非常积极的引导意义。《燕云台》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历史观察视角,即从中国历史书写中长期占据主导的“宋本位”转向“辽本位”。蒋胜男的创作意图并非简单地进行本位替换,而是致力于一种深层次的“对读”,一种在多民族、多文化乃至不同性别视角之间展开的对话与互鉴。杭州中国网络作家村曾为此专门举办《燕云台》作品研讨会。《燕云台》这部小说整体上做到了既有思想灵魂、又有文化血脉、更有叙事筋骨,它既保持了基于史实的雅正格调与宏大视野,也具备了网络文学特有的轻快流畅与流行质感,这种自然的兼容并蓄的写作手法,鲜明地呈现出当下网络文学与主流文学日益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特征。《燕云台》成功打破了横亘在传统文学与网络文学之间的厚重障壁,作品尤为凸显了对健康两性观的积极构建,致力于树立两性平等、相互尊重的现代观念,同时生动呈现了个人伦理追求与家国伦理责任之间的微妙调和及内在张力,是一部非常值得细细品读与深入研究的优秀作品,也是近年来涌现出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网络文学力作,它将中国网络文学在历史题材与民族题材领域的创作书写,整体推进到了一个更为深邃与开阔的新境界。该作品曾荣获2019年度“中国好书”称号。“小时候家喻户晓的戏剧《狸猫换太子》,大概是多数人对于宋代皇后刘娥的唯一认知。”蒋胜男本人对刘娥这一历史人物抱有深切的偏爱,她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创作打破读者因传统叙事而形成的偏见。作为一部创作时间跨越十多年的心血之作,《天圣令》从最初的两卷本扩展为最终的四卷本,以百万字的宏大篇幅,详尽道出了这位史评“有吕武之才,无吕武之恶”的宋真宗皇后颠沛流离、波澜壮阔的一生,同时也极致地展现了在历史洪流裹挟下,每一个具体而微的个体所面临的选择及其最终的人生走向。从《芈月传》到《燕云台》再到《天圣令》,蒋胜男笔下塑造的每一位女主角都是独特而迥异的存在。与出生于楚国宗室之家的芈月以及辽朝后族贵胄的萧燕燕不同,在《天圣令》的故事开篇,刘娥仅仅是一名流落蜀地的孤女,她曾不得不与野兽争夺食物,与地痞流氓斗勇斗狠,极度恶劣的生存环境锻造了她原始的生存本能与天然的攻击性。然而,正是这样一位女性,在历经无数磨难后,最终走向权力巅峰时,展现出的反而是历经沧桑后的平和与包容,她最终选择了寻求与这个世界、与自身命运达成和解的智慧之道。《天圣令》
作为一名民革党员,她始终注重学习国家关于统一战线的各项理论与政策知识。她曾撰写文章并发表在民革相关刊物上,其中在《不负文学创作使命,我与祖国共奋进》一文中,详细记述了自己如何坚定选择加入民革组织,渴望与众多富有理想、胸怀壮志的进步人士共同奋斗,为国家发展奉献力量的真切心路历程。身为一位知名作家,她持续精进自身的文学创作能力,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任与尊重,从而为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她的作品影响力已从中国大陆扩展至港澳台地区及东南亚各国,获得了广泛的读者群。在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期间,她不断深化自身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修养,积极投身于各项议政建言工作,认真履行代表委员的职责。同时,作为中国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她通过自己的文学作品承担起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增进友好往来的使命;作为一名中华文化的弘扬者,她借助作品传递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与自信,为增进社会和谐、凝聚共同体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浙江省最美统战人物宣传)蒋胜男是网络文学领域内为数不多的接受过系统专业训练的科班出身的写作者。在小说创作中,她尤其擅长塑造“大女主”形象,热衷于描绘不同历史时期中传奇女性波澜壮阔的人生历程。例如芈月、萧燕燕等历史人物,都成为她笔下浓墨重彩刻画的对象。从《芈月传》到《燕云台》,蒋胜男始终以严肃的态度对待中华历史,尽管她的叙述常带有鲜明的女性视角,语言和人物塑造都洋溢着独特的女性魅力,但她对历史本身的钻研与呈现始终保持着严谨的史学态度。蒋胜男被公认为当今网络文学历史类小说的领军人物,她既是浙江温州与中国网络文学二十年发展历程的亲历者和记录者,也是网络文学从“IP热”向“新文创”转型过程中涌现出的现象级作家。由她所引发的“蒋胜男现象”,不仅成为浙江网络文学作家深入汲取中国悠久历史文化传统养分的典型范例,更是温州依托“互联网+”与“新文创”模式,通过文学IP全产业链开发联动,成功赋能中国传统文化符号传播的突出表率。蒋胜男坚持以文字表达自我思考,以作品映照时代风貌,致力于创作具有宏大历史视野的“女性大历史”,在深入挖掘女性历史地位的同时,也努力构建更为健全、平等的两性观念。在文学创作之外,蒋胜男积极深入现实生活,关注民生福祉与社会发展,被广大网民亲切地称为“人民的好代表”。从书斋走向广阔的社会原野,从关注“小我”到胸怀“大我”,她的实践生动展现了网络作家应有的时代担当与高尚人格操守。(2023微博文化之夜“微博年度突破作家”颁奖词)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网络文学作家蒋胜男善于将历史资源进行艺术化的文学演绎,在新时代以创新的文学形式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她所创作的《芈月传》《燕云台》等文学作品被成功改编为热播电视剧,不仅在国内观众中深入人心,也在海外市场产生了广泛的文化影响力。蒋胜男因此荣获“微博年度突破作家”的荣誉称号。
围绕《芈月传》所引发的编剧署名权纠纷,事件始于2015年4月,当时原告蒋胜男以出品方涉嫌虚假宣传及侵犯其权益为由,正式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作为被告方的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儿影视”)随即于同年4月15日作出公开回应并发表声明,强调依据双方此前签订的合同条款,蒋胜男与王小平均被认定为《芈月传》的编剧,因此并不存在蒋胜男所指控的侵权问题。然而,由于当时《芈月传》尚未公开播出,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部分被视为商业秘密的内容,法院经综合考虑后决定暂缓审理,待该电视剧全部播放完毕后再行恢复司法程序。 随着《芈月传》相关诉讼的推进,该案于2016年7月18日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经过为期四个月的详细审查与取证,法院于同年11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被告王小平及花儿影视并未构成侵权行为,因此依法驳回了原告蒋胜男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蒋胜男对一审结果表示不服,遂于2016年12月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全面审查了案件材料与双方主张,最终决定维持鹿城区人民法院的原审判决,再次驳回了蒋胜男的上诉请求。但蒋胜男仍对判决持有异议,并继续向更高层级的司法机关申请再审。 直至2019年4月10日,这场持续数年的《芈月传》编剧署名案终于尘埃落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作家蒋胜男诉王小平、花儿影视关于《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一案作出了最终裁定,依法驳回了蒋胜男提出的再审申请。法院在裁定书中进行了详细的说理与认定,指出在《芈月传》电视剧剧本的创作过程中,王小平客观上承担了指导性与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而蒋胜男则发挥了本源性与开创性的关键作用。基于此,花儿影视在作品署名时,为王小平冠以“总编剧”的称谓,同时为蒋胜男冠以“原创编剧”的称谓,这一做法符合行业惯例与合同约定,并未构成对蒋胜男署名权的侵害。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芈月传》编剧署名权纠纷在法律层面上画上了句号。
在2016年7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一起备受关注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原告花儿影视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芈月传》小说的作者、同时也是《芈月传》电视剧编剧的蒋胜男,连同《芈月传》小说的出版商及销售商一并诉至法院。花儿影视在诉状中指控,由蒋胜男创作并出版的《芈月传》小说存在“抄袭”行为,所抄内容源自同样由蒋胜男担任主要编剧的电视剧剧本,并据此提出了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请求。然而,该案的一审结果以版权方败诉告终。海淀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驳回了花儿影视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在审理后认定,蒋胜男是《芈月传》小说的原创作者,同时也是花儿影视《芈月传》剧本的著作权人。蒋胜男接受花儿影视委托进行剧本创作,在创作过程中根据合作方意见对剧本进行修改,这属于委托创作关系中正常的创作与修改行为,不能仅凭此就认定其后续创作的小说构成对剧本内容的改编或抄袭,因此一审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诉求的判决。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花儿影视表示不服,随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上诉。2018年10月31日,该案的二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但当时并未当庭作出宣判。直至2020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才对此案作出了二审终审判决。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法院梳理并聚焦于以下几个核心争议焦点:其一,需要确定合同抗辩所涉及的事实审查,与著作权侵权判定中“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规则的适用,两者之间的先后顺序应如何界定;其二,合同能否作为界定双方权利归属的依据,关键在于确认蒋胜男是否为《芈月传》剧本创作的唯一作者;其三,关于《芈月传》小说的完成时间,是否需要进行证明责任的分配;其四,需对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小说与剧本的著作权归属进行认定;其五,需要判断被诉侵权的《芈月传》小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范围的作品。经过全面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蒋胜男因其独立创作完成了《芈月传》小说而依法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一审法院对此事实的认定准确无误,应予维持。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花儿影视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本案所涉及的电视剧《芈月传》海报亦曾作为相关证据材料出现在诉讼过程中。
《芈月传》的制片人曹平在谈及此事时强调,他们衷心期盼《芈月传》事件能够发展为国内编剧领域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深入剖析这一事件,可以促使社会各界更清晰地认识到当前编剧行业所存在的种种不规范现象与潜在问题。在此基础上,应当推动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出台具体条例,以切实保障编剧人员的智力成果与劳动权益,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管理标准的系统化完善,并为未来可能发生的类似情况提供可资借鉴的解决方案与判断依据。与此同时,有专家分析指出,《芈月传》所涉及的署名权纠纷案件,实际上仅仅是国内影视产业乱象中的一个局部缩影。若要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这类争议的重复发生,除了需要专门针对编剧领域健全规章制度之外,更应当从整体上深化对影视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路径的探索,并持续加强对行业内从业人员的职业伦理与专业素养的培养,从而在创作源头和制作流程中构筑起更为健全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