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华

人物履历

自一九八一年九月至一九八四年七月,该同志在阳江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完成了中专阶段的学习。随后,在一九八四年七月至九月期间,暂时处于待业状态。一九八四年九月,其职业生涯正式开启,于茂名市水东开发区沃内中学担任教师职务,直至一九八五年三月。此后,从一九八五年三月至一九八八年九月,转至茂名市水东开发区中心小学继续从事教学工作。 一九八八年九月至一九九一年十月,该同志在电白县水东镇东城中学任教。值得说明的是,在此期间,其于一九八六年一月至一九八八年十二月,通过函授方式在茂名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完成了大专学业。一九九一年十月,工作领域发生转变,进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总工会,先后担任生活女工部干事、副部长,直至一九九五年五月。随后,于一九九五年五月至一九九六年三月,升任为生活女工部部长。 一九九六年三月,该同志步入地方党政领导岗位,担任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小良镇副镇长,任期至一九九九年三月。在此期间,其于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参加了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的函授本科学习;并于一九九七年八月至十月,参加了广东省委党校举办的中青年女领导干部培训班。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零零年九月,担任小良镇党委副书记。 二零零零年九月,调任至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大衙镇,担任党委副书记,并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当选为镇长。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零三年三月,担任大衙镇党委书记,并兼任镇人大主席。二零零三年三月至十月,职务进一步提升,担任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委常委,同时继续兼任大衙镇委书记及镇人大主席。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专任电白县委常委。 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六月,调至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担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二零零七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担任广东省茂名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在此期间,于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七月,参加了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的学习。 二零一零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调任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委副书记,并担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二零一一年四月至九月,正式担任信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二零一一年九月至十一月,担任信宜市委书记。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四月,担任信宜市委书记,并同时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此期间,其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学习。 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七月,担任广东省茂名市委常委、秘书长,同时兼任市委办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职务进一步扩展,担任茂名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秘书长,并继续兼任市委办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以及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担任茂名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同时兼任市委办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以及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二零一八年六月起,担任茂名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并兼任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三月,担任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二零二二年八月起,同时代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目前,该同志任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担任职务

曾连续当选为第十届与第十一届中共茂名市委员会委员,其后在更广泛的省级政治舞台上担任重要职务,先后被推选为第十二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委员,并进一步当选为第十三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任免

根据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会议决定接受黄玉华同志提出的辞去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此次职务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黄玉华同志已到达规定的任职年龄界限,其辞职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程序的要求。会议对黄玉华同志在任职期间为茂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