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六年七月,该同志在衡阳市农业学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一九九六年七月毕业后,于湖南省汨罗市天子家私厂参加工作,直至一九九八年十月。随后,自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在湖南省汨罗市李家段镇人民政府任职。二零零一年一月起,进入湖南省汨罗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工作,直至二零零二年十月。 二零零二年十月,该同志调至湖南省岳阳市委政策研究室,担任研究员职务。在此期间,其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六月,通过自学考试完成了湘潭大学秘书学专业的本科学习。二零零七年一月,被任命为湖南省岳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任职至二零零七年十月。随后,自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担任湖南省岳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零一零年十月至同年十二月,再次担任湖南省岳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晋升为湖南省岳阳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任职至二零一一年五月。自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担任湖南省岳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并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当选为中共岳阳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二零一三年四月,调任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同年十二月,在岳阳楼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当选为区长,担任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职务至二零一四年十月。此后,自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担任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委副书记、县长。 二零二一年八月至同年十月,任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十月,担任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二零二三年十月,调任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兼任桃源县委书记,同年十一月起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二零二四年八月起,担任湖南省常德市委常委,并继续兼任桃源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主持桃源县委全面工作。
中国共产党岳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人事安排,初步拟定对黄伟雄同志的工作职务进行进一步调整与使用。随后,在同年八月三十日,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经过审议与表决,正式通过了关于接受黄伟雄同志辞去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相关规定,此次职务辞任事项将依照程序报请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后续备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在湖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该同志因在扶贫工作中的突出贡献,被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授予“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这一荣誉称号。这一表彰不仅是对其个人长期以来深入基层、倾力奉献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脱贫攻坚战线广大工作者辛勤付出与卓越成绩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