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八年九月至一九八零年七月,该同志在安徽师范大学池州专科学校中文系学习。一九八零年七月起,于安徽省潜山县梅城中学担任教师,后晋升为副校长,直至一九八四年五月。随后,于一九八四年五月至一九八六年三月期间,在安徽省潜山县委宣传部担任科员。一九八六年三月后,调至安徽省安庆地委宣传部工作,先后担任科员及教卫科副科长,直至一九八九年一月。自一九八九年一月至一九九三年三月,在安徽省安庆市政府文教办公室任职,历任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一九九三年三月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继续在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办公室担任正科级秘书。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被任命为安徽省安庆市政府综合调研室主任(副县级)。一九九八年六月起,兼任安庆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并继续主持市政府综合调研室工作,直至一九九九年五月。一九九九年五月,调任安徽省潜山县委副书记。二零零零年一月,开始兼任潜山县政府代县长;同年三月,正式担任潜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期至二零零三年三月。在此期间,曾于二零零二年三月至六月赴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挂职锻炼,担任区委副书记。 二零零三年三月,除原有职务外,开始兼任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天柱山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同年八月,职务进一步调整为潜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并同时担任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党委书记、管委会(天柱山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二零零四年九月,职务变更为潜山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并担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同时继续兼任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党委书记、管委会(天柱山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不再兼任县政府县长,专任潜山县委书记及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二零零五年二月,又兼任潜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直至二零零五年六月。 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担任安徽省潜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在此期间,先后参加了多项干部培训:二零零六年九月至十二月在安徽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二零零八年三月至四月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期县委书记培训班学习;并于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在安徽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完成学习。 二零零八年八月,被任命为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同时仍兼任潜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同年九月,卸任潜山县相关职务,专任安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二零零九年六月,调任安徽省巢湖市政府副市长,并于次月兼任市政府党组成员,直至二零一零年四月。二零一零年四月起,担任安徽省巢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二零一一年十月,调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二零一二年八月,开始兼任合肥市副市长。二零一三年七月,职务进一步明确为合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二零一八年一月起,担任安徽省合肥市政协主席。
安徽省十二届、十三届政协委员
在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这一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合肥市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过会议选举程序,韩冰同志当选为政协第十四届合肥市委员会主席。随后,在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合肥市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韩冰同志再次当选,担任政协第十五届合肥市委员会主席一职。这两次选举均体现了组织与委员们对其工作的信任与肯定,也标志着合肥市政协工作在相应任期内的领导核心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