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八一年九月至一九八八年七月,该同志在湖南农学院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先后完成了本科与硕士阶段的学业,并成功获得了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一九九一年二月,其在湖南农学院园艺系果树栽培教研室担任助教职务,开始了教学生涯。随后,于一九九一年二月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期间,进入华中农业大学园艺系深造,通过刻苦钻研最终获得了博士学位。一九九三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四年八月,回到湖南农业大学园艺系担任讲师一职。 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因其在教学与科研上的突出表现,被晋升为湖南农业大学园艺系副教授,并同时担任园艺系副主任的行政职务。为进一步拓展学术视野,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远赴英国诺丁汉大学生命科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紧接着,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期间,又前往加拿大农业部马铃薯研究中心继续进行博士后的深入探索。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八月,再次回到湖南农业大学园艺系担任副教授。自二零零零年八月起至二零零一年五月,被任命为湖南农业大学园艺系主任,并晋升为教授及博士研究生导师。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二年七月,其职业生涯转向政府管理领域,出任湖南省农业厅副厅长。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在担任湖南省农业厅副厅长的同时,开始兼任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其职务进一步扩展,担任致公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主任委员,并继续兼任湖南省农业厅副厅长。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担任致公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被任命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承担更重要的行政职责。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转任致公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主任委员,并调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担任副局长。 二零一二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担任致公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职务调整为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并继续兼任致公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担任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随着机构改革,其职务变更为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除保留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的职务外,还兼任了新设立的国家反垄断局局长一职。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担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及国家反垄断局局长。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起,继续担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等职务。此外,该同志目前还担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的重要职务。
曾连续当选为第十届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随后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担任常务委员,并兼任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至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时继续担任常务委员。在致公党内,先后于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及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担任常务委员,并在第十五届与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中当选为副主席。此外,还曾出任中国消费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一职,在相关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专业作用。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了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与会代表经过审议与表决,正式选举甘霖同志担任中国消费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的副会长职务。随后在同年十一月,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人事安排,依照法定程序发布了国家工作人员任免决定,其中明确免去了甘霖同志(女)所担任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以及国家反垄断局局长等相关职务。这两项人事变动反映了相关工作领域在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上的正常调整与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