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

人物履历

自一九九一年九月至一九九五年七月,该同志在中央民族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进行系统的本科学习,完成了学业。一九九五年七月毕业后,进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值班室工作,先后担任干部、科员等基础职务。至一九九七年七月,其工作岗位调整至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处,继续担任科员。一九九九年五月,被任命为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团委书记,确定为正科级。进入新世纪后,于二零零零年八月晋升为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副处长。二零零二年三月,转任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处副处长;在此期间,曾于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四月期间,赴北京市崇文区前门街道办事处进行挂职锻炼,担任办事处副主任一职。二零零五年四月,调任北京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级别确定为正处级。二零零六年八月起,除担任督查室副主任外,还同时兼任决策督查处处长。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获得进一步提拔,出任北京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晋升为副局级。二零一零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该同志脱离日常工作,参加了为期一年的领导干部研修班,进行全脱产学习。学习结束后,于二零一一年一月被任命为北京市平谷区委常委,次月即二零一一年二月起,又兼任平谷区委组织部部长,直至二零一四年。自二零一四年开始,其工作轨迹转向中央纪委系统,先后担任过中央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中央第八巡视组副组长、中央第十四巡视组组长等重要职务。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