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雪朋

演艺历程

范雪朋于1926年正式步入影坛,在当时知名的“友联”影片公司参与拍摄了其职业生涯的第一部影片《娼门之子》,随后不久便担纲主演了另一部重要作品《荔镜记》。自1927年起直至1931年,她多以英姿飒爽的女侠客形象活跃于大银幕之上,尤其因在影片《儿女英雄》中成功塑造了主角十三妹这一角色而声名鹊起,被当时的媒体和观众盛赞为“武侠新星”。走红之后,她的演艺足迹遍及复旦、大华、天一、艺华等诸多影片公司,在此期间接连拍摄了包括《红楼梦》、《林冲》、《七剑十三侠》、《舞宫春梦》、《掌上珠》、《红侠》在内的数十部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影片。范雪朋在《红侠》中的剧照也广为流传。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日战争爆发,时局动荡使得范雪朋暂时中止了电影拍摄工作,转而前往南京、天津等地进行舞台剧演出,其中她参演的《啼笑姻缘》反响热烈,颇受观众欢迎。到了1933年冬季,在左翼电影运动思潮的深刻影响与感召之下,范雪朋与亲友共同集资创办了强华影片公司,并且亲自投身实践,大胆转变以往戏路,致力于拍摄更具社会意义的作品,例如《觉悟》、《母亲》、《钟声响了》、《沦落》以及《我们的生路》等影片,这些作品均蕴含了一定的现实关怀与教育意义。特别是其中一部影片《沦落》,由于真实刻画了当时农村经济衰败、民生困苦的悲惨景象,触动了当局神经,最终遭到查禁,这一事件也直接导致了强华影片公司被迫关闭。此后,范雪朋选择加入天一影片公司。彼时,武侠题材的电影热潮已逐渐消退,她在“天一”公司主演了《舞宫春梦》、《黎明》、《杨柳村》等约七八部影片。随着时间推移和年龄增长,她顺应自然规律,开始转型饰演中年妇女乃至老太婆类型的角色。“天一”公司停业后,她曾远赴香港从事了一年的电影录音工作。返回上海之后,她进入“艺华”影片公司,并出演了《三笑》、《观世音》等多部影片。在这些作品中,她大多扮演母亲类的角色,因其真挚动人的演绎而赢得了“大众母亲”的美誉。由于身体健康状况逐渐难以支撑繁重的拍摄工作,范雪朋于1942年淡出了电影界。新中国成立后,她积极投身于上海剧影协会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之后又在《妇女代表》、《归来》等舞台剧的演出中饰演了相应角色。1952年3月,她正式回归电影事业,加入上海电影制片厂演员剧团,先后参与了《山间铃响马帮来》、《幸福》、《雾海夜航》、《布谷鸟又叫了》、《万紫千红总是春》等十余部影片的拍摄工作。1960年,她荣幸出席了全国第三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并被评为上海市文教系统的先进工作者。1974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范雪朋因罹患肺癌不幸逝世。

简介

范雪朋(1908年-1974年),是中国电影史上一位知名的女演员。她出生于江苏宜兴,早年曾是一名普通女工。自1926年起,范雪朋先后进入“复旦”、“天一”、“艺华”等多家影片公司担任演员,并逐渐崭露头角,其间主演了《十三妹》《七剑十三侠》《铁血男儿》等多部颇具影响力的作品。新中国成立后,她成为上海电影制片厂的专职演员,并曾当选为中国电影家协会第三届理事,继续活跃于影坛,在《山间铃响马帮来》《早春二月》等影片中塑造了多个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范雪朋的演艺生涯跨越了不同的历史时期,其个人经历与艺术贡献也成为中国早期电影发展历程中的一个生动缩影。

主要作品

万紫千红总是春(1959)坚苦的奋斗(1935)母亲(1935)饰演主角景佩华(从年轻至老年)沦落(1934)(强华影片公司出品)钟声响了(1934)(强华影片公司出品)我们的生路(1933)觉悟(1933)(强华影片公司出品)儿女英雄-第5集(1931)儿女英雄-第4集(1930)火烧九曲楼-上集(1929)火烧九曲楼-下集(1929)儿女英雄-第3集(1929)红衣女大破金山寺(1929)大闹五台山(1929)豹子头林冲(1928)儿女英雄-第2集(1928)儿女英雄-第1集(1927)

初涉影坛

出生于封建大家庭的范雪朋并未如当时多数女性般受到传统礼教的束缚,反而在四岁那年父亲病逝、家道中落后,逐渐走上了一条追求自主的道路。因家境贫寒,她在读完小学后便进入一家袜厂担任工人,以微薄的收入补贴家用。然而更令人无奈的是,母亲未经她同意便擅自做主,将她许配给他人作妾。面对这场强加的封建婚姻,范雪朋毅然选择反抗,勇敢地逃离家庭,独自前往上海谋生。后来通过小学同学徐琴芳的介绍,她于1925年左右进入上海友联影片公司,开始了她的电影生涯。在公司初期,她不仅参与拍片,还主动承担洗片、摄影等多项杂务,并逐步尝试电影表演。1926年,范雪朋出演了个人首部影片《娼门之子》,在片中饰演女学生陆默君;此后她又参与了由福建民间故事《陈三五娘》改编而成的影片《荔镜传》。同年,友联公司筹备拍摄武侠片《儿女英雄》,该片被视为中国电影史上最早的武侠作品之一。在遴选片中主人公十三妹的演员时,由于范雪朋体形矫健且自幼热爱体育运动,导演特意让她试骑一匹大青骡,只见她上下骡背动作轻灵敏捷,因而被当即确定为十三妹的不二人选。 范雪朋性格坚毅要强,自接下饰演十三妹的任务后,便决心全力以赴塑造好这一角色。她私下租来一匹骡子,每日利用空闲时间到上海江湾路上刻苦练习骑术,无论晴雨从不间断。为提升武打功底,她还专门拜师学习单刀与双剑的使用技法,待准备充分后才正式投入拍摄。在表演过程中,范雪朋对自身要求极为严格,为了呈现真实生动的打斗场面,她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例如在一次拍摄中,她因在祠堂屋顶跳跃时不慎踩塌瓦片而摔成重伤,却仍坚持带伤完成补拍;她的手指也在拍摄中受伤,留下了永久的疤痕。此外,由于剧本不够完善,外景戏份不得不反复补拍,其中火烧能仁寺的镜头更是两次奔赴苏州才拍摄完成。在表现十三妹与恶僧激烈对打的场景时,范雪朋拒绝使用替身,全部采用真人实刀进行交锋,其敬业精神与顽强意志可见一斑。

个人生活

范雪朋的人生历程中经历了两次至关重要的情感关系,她的第一任丈夫范拜竹不仅是她的伴侣,更是她踏入电影事业的重要资助人,这段婚姻后来由于双方在理念上产生深刻分歧而走向分居;此后,在与导演文逸民长期共事的过程中,两人因默契的合作而逐渐萌生感情并开始同居生活,他们还一同携手创办了强华影片公司,遗憾的是,这段关系最终随着公司的经营不善乃至破产而画上句点。在抗日战争那段动荡的岁月里,当日伪控制的“华影”机构向她发出加盟邀请时,范雪朋展现了坚定的民族气节,毫不犹豫地予以回绝。一九七四年四月二日,范雪朋因罹患肺癌,于上海与世长辞。

社会活动

自1952年正式成为上海电影制片厂演员剧团的一员后,范雪朋的艺术生涯进入了新的阶段。至1960年,她荣幸地出席了全国第三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并因其在文化教育领域的突出贡献,被评为上海市文教系统的先进工作者。进入1960年代,范雪朋被推选为中国电影家协会第三届理事,开始更多地参与到电影行业的指导与管理工作之中。在担任中国影协理事期间,她以高度的责任感投身于各类行业交流与专业研讨活动,为促进电影艺术的创作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