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八三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二年九月,该同志在北京铁路分局下属的北京内燃机务段任职。在此期间,他于一九八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一年十二月,通过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式,在职完成了中文专业的大专学业。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他进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先后担任值班室干部、人事处主任科员及副处长等职务。其间,从一九九五年八月到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他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进行了在职大学学习,专业为经济管理。 一九九八年二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他调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宽沟招待所,历任副所长、所长。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局级干部,并继续兼任宽沟招待所所长。随后,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助理巡视员。 二零零四年六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他出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同时兼任北京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即北京市应急指挥中心)主任(该兼职自二零零五年五月起)。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二月,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并任市政府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二零一零年二月至三月,调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正局级)。同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九月,正式担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副书记、区长。 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他转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四月,赴中央纪委工作,担任副秘书长(于二零一六年一月明确为副部长级),并兼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及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继续担任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副部长级)。 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十月,任监察部副部长。同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担任中央纪委常委,同时兼任监察部副部长。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二二年十月,任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二零二二年十月起,担任中央纪委委员。目前,该同志为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并担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该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并曾担任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同时,他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过往的工作经历中,该同志曾承担重要职责,出任中央第一巡视组组长,负责领导相关的巡视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