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八三年九月至一九八七年七月,该同志在郑州工学院水利系农田水利工程建筑专业完成了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随后,于一九八七年七月至一九八九年八月期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系,攻读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学业结束后,于一九八九年八月至一九九一年五月,在河南省商丘地区第二建筑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干部及总经理助理职务。一九九一年五月至一九九五年九月,调至河南省商丘地区劳动人事局干部科工作,历任干部、副科级协理员、副科长,并晋升为主任科员。 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该同志出任河南省夏邑县韩镇乡党委书记,主持乡镇全面工作。一九九八年二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担任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参与县政府领导工作。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三月,调任共青团河南省商丘市委副书记,并在此期间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正式担任共青团河南省商丘市委书记;其间,于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参加了河南省委党校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进行了为期数月的集中学习。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三年六月,该同志转任河南省民权县委副书记,并兼任县长职务。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担任河南省柘城县委书记,主持县委全面工作。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四月,调任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担任副市长一职。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担任河南省济源市委常委、副市长;在此期间,于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职攻读公共管理专业,最终获得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该同志回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工作,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晋升为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副书记,并出任市长职务,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担任河南省驻马店市委书记,主持市委全面工作。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被任命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同时继续兼任驻马店市委书记。 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担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并仍兼任驻马店市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专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晋升为河南省委常委,同时担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一月,担任河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负责省委日常工作的协调与落实。 二零二五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三月,在原有职务基础上,兼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二零二五年三月起,担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并继续兼任省委秘书长职务,承担省人大及省委的相关领导工作。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及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同时亦连续当选为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政治履历体现了长期且深入的参政议政经历与地方治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