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炜

人物履历

自一九八四年九月至一九八六年七月,该同志在四川省财政学校财政专业进行系统的学习。随后于一九八六年七月进入四川省财政厅预算处工作,担任工作人员并经历一年的试用期,至一九八七年七月。试用期满后,自一九八七年七月至一九九零年七月,正式担任四川省财政厅预算处办事员。在此期间,该同志还于一九八六年十月至一九八八年六月,通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完成了财政专业的大专学业。 一九九零年七月至一九九三年五月,该同志在四川省财政厅预算处担任科员职务,并于一九九二年十月获得了会计师的专业职称。此后自一九九三年五月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晋升为四川省财政厅预算处副主任科员。紧接着,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七年十月,又进一步担任四川省财政厅预算处主任科员,并同时兼任综合科科长一职。 自一九九七年十月至二零零四年七月,该同志出任四川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在此期间,参与了多项重要的学习和兼任工作:于一九九六年六月至一九九八年六月,在四川联合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参加了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于一九九七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一月,在四川省级机关党校参加了第十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自一九九九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兼任四川省罚没物资管理中心副主任及法人代表;于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三年六月,在四川省委党校参加了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的学习;并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开始主持预算处的全面工作。 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该同志升任四川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在此期间,于二零零五年十月被评为高级会计师,并于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零九年二月,根据组织安排挂职担任泸州市江阳区委常委、副区长。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该同志被任命为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并担任厅党组成员。其间,于二零一三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参加了四川省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的首期培训班。 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五月,该同志调任四川省统计局局长,并担任局党组书记。自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一八年十月,同时担任四川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以及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专任四川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该同志被任命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并继续兼任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随后于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五月,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不再兼任财政厅职务。 二零二二年五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该同志担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并同时兼任省政府副省长。自二零二二年六月至二零二六年二月,专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二零二六年二月至今,担任四川省委常委,并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担任职务

该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同时也在四川省的各级党代会、委员会及人大、政协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他是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并曾当选为第十届和第十一届省纪委委员,以及第十二届省委委员。在省人大方面,他担任过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在政协方面,他曾是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并先后于2018年7月担任省政协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同年12月担任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此外,他还作为代表出席了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这些职务和代表身份充分体现了他在不同时期积极参与并服务于四川省的党政事务与民主协商工作。

职务任免

二零二六年二月七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依法履行选举职责,经过规范的选举程序,陈炜同志当选为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此次选举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原则,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性与规范性,是四川省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人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