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

人物履历

自一九八四年九月至一九八八年六月,该同志于河北师范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进行系统的本科学习,完成了全部学业。毕业后,于一九八八年六月进入河北省供销社人事处任职,开启了其职业生涯。在供销社工作期间,曾于一九九零年一月至同年十二月,被选派参加河北省直蹲点帮县工作队,并担任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供销社副主任一职,深入基层参与实践工作,直至一九九二年八月。 一九九二年八月,该同志调任至河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先后担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主任科员等职务,在组织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干部管理工作经验。一九九八年一月,晋升为河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长。在此期间,于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十月,被公派至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攻读管理经济学专业,并顺利获得理学硕士学位。二零零二年七月,转任河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随后于二零零三年四月被任命为干部二处调研员。 二零零三年五月,该同志开始赴地方任职,担任磁县县委副书记,并被提名为副县长、代理县长,同年八月正式当选为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在县长任内,曾于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参加河北省委党校正处级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进行深造。二零零六年四月,出任磁县县委书记,全面主持县委工作。二零零七年六月,调任涉县县委书记。 二零零九年六月,该同志进入邯郸市领导层,担任邯郸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并暂时继续兼任涉县县委书记至同年七月。此后专任邯郸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直至二零一三年三月。随后,其工作地点转移至沧州市,于二零一三年三月被提名为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候选人,并于同年四月正式就任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二零一六年七月,调至廊坊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市政府党组书记,同年八月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九月正式当选为廊坊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二零一九年七月,该同志重返省委组织部,担任河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二零二三年一月,当选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时继续兼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职务。同年三月,又兼任河北省总工会主席一职,承担起更广泛的领导与协调职责。

担任职务

该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党内和多个重要机构中担任了一系列关键职务。他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和第十届委员会的委员,还担任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员的重要角色。在地方层面,他当选为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并肩负起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此外,他还曾连续担任第五届和第六届廊坊市委员会的委员,在地方治理和发展中贡献了力量。

职务任免

在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五日召开的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经过法定选举程序,陈平同志当选为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随后,在同年一月三十日举行的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任命陈平同志为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此后,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二日,陈平同志在河北省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的相关选举中再次当选,担任河北省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