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

人物履历

自一九八零年九月至一九八四年九月,该同志在扬州师范学院化学系完成了本科阶段的学习。随后,于一九八四年九月至一九八七年九月期间,进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应用化学系,攻读高分子材料专业,并顺利获得硕士学位。紧接着,从一九八七年九月到一九九零年八月,在北京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继续深造,完成了博士研究生学业。 一九九零年八月,该同志开始在北京玻璃研究所晶体室工作,先后担任工程师及副主任职务。至一九九四年五月,被任命为北京玻璃研究所副所长,并于同年七月调任北京一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任副总经理一职,同时兼任北京玻璃研究院副院长,直至二零零零年七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该同志转入政府部门工作,担任北京市外经贸委副主任。二零零二年三月,其职务再次调整,出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党组书记、主任。二零零三年一月,调至北京市朝阳区,先后担任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并于二零零四年一月正式当选为朝阳区委副书记、区长。二零零六年十月,其职务进一步晋升,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委书记。在此期间,曾于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七月参加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的学习。 二零一二年七月,该同志进入北京市委常委班子。次年六月,跨省调任,担任贵州省委常委,并于同年七月兼任贵阳市委书记、贵阳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自二零一四年十月起,其职责进一步增加,兼任了新成立的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党工委书记。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又兼任了贵州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第一政治委员。 二零一七年五月,该同志的工作地点再次发生变动,调任河北省委常委,并被提名为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人选,同时担任河北雄安新区临时党委书记。随后在六月和七月,其职务逐步明确并扩展,先后被任命为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并正式担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二零一八年四月起,又兼任了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该系列职务历经数次微调,但其在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的核心领导职责一直延续至二零二零年十月。 二零二零年十月,该同志被任命为河北省委副书记,同时继续兼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以及雄安新区的领导职务。同年十一月,不再兼任省政府职务,专任省委副书记及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至十二月份,其工作领域发生重大转变,调至中华全国总工会,担任党组书记,并被提名为副主席候选人、书记处第一书记人选,同时兼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以及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委员。二零二一年二月,正式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全面主持工作。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该同志再次接受地方重任,出任青海省委书记。次年一月,在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其职务又一次跨省调整,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至二零二五年一月,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并兼任广西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担任职务

该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先后出席了党的第十九次和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当选为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及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同时,该同志亦连续当选为第十三届和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在地方层面,该同志还分别当选为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积极参与并推动相关地区的民主法治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